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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布局的九宫格产品图片,鸡汤味的广告语,一天几个甚至几十个,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都有类似的画风。没错,这就是微信商业,一个在十亿微信用户中抢商机的群体。
不需要营业执照,不需要交税,潜在消费者容易发展...极低的入行门槛,再加上圈内创富神话的反复洗脑,一波又一波的人抵挡不住与日常宝贝自拍的诱惑,纷纷换成面膜、口红、海外代购信息。
然而,在即将到来的2019年1月1日,微信业务可能面临一个生死抉择,是深入该领域,还是茫然离场。
经过五次修改和审议,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全球首部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这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正式结束了中国电子商务野蛮生长的时代。
作为在法律修订过程中提出大量意见和建议的行业代表,阿里巴巴和jd.com等电子商务巨头可能已经为新法律做好了准备。《电子商务法》虽然只有89条,但有一章20条专门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的义务,包括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核,平台内经营者的纳税信息报送。同时,还伴随着高达20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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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热带雨林的暴雨对大象和蚂蚁的意义不同,电商法对电商巨头和微信业务的影响是一样的。
“如果查得严,我还要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每个月还要交税。明年肯定不行了。”朋友小z跟我抱怨。作为朋友圈知名的进口奶粉代购,小z的投诉代表了绝大多数微信商家对电商法的担忧。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定义,“通过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人”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毫无疑问,微信业务也是赢家。
事实上,微信业务人员对其是否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心知肚明,不需要通过法律来整顿名称。但是,有了合法的名称,就要有合法的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登记市场主体。”
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需要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三条规则,对于习惯了自由的微信业务人员来说,无异于“破三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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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中国微信业务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微信业务交易规模已经达到3287.7亿元,2019年,这一数字有望达到1万亿元。
面对这样的市场蛋糕,让微信业务离开市场无异于劝阻蚂蚁进入蜜罐。
所以微信业务人员要多想想,在新法生效之前,如何把自己的游击队身份转化为合法合规的正规军。
很多微信商家认为微信业务具有分散、隐蔽的“优势”,微信只是一个社交平台,不具备淘宝、jd.com等电商平台特有的监管力。所以,对于微商来说,电商法可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橡皮图章。
不可否认有一定的这种侥幸的可能性。但可以预见的是,明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微信商业的行业必然会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强监管时代。更何况,为微信业务人士提供平台的老板马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态,包括人大的媒体沟通会,腾讯会从技术上加强对微信业务的监管。此次电商法赋予电商平台公司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权,无疑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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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业律师看来,微信业务在“合规”转型的过程中,除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显而易见的基础操作外,更应该关注刑事合规。
毕竟翻看电商法,对一般电商经营者最严重的处罚也不过是50万元罚款。商人明白一个道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不一定是问题。
但微信业务可能涉及的犯罪风险比罚款严重得多。
根据销售的商品类型,微信业务如果销售的商品属于烟草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销售模式来看,如果微信业务通过发展多级分销商来发展业务,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成为纳税人后的行为来看,微信业务如果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税务登记后不申报,可能涉嫌[偷税],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购买商品的方式来看,微信商家如果继续采取传统的海外购买人肉的方式来节省成本,且不走申报渠道,则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其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
所以,在电子商务法合规转型之前,微信业务人员有必要全面梳理自己过去和现在的业务,然后确定自己未来的经营方式和方向。毕竟自由比搬运货物更有价值。
在这个“电商即无商”的时代,懂电商的职业刑事律师必将走上舞台中央,成为微信商家乃至电商巨头最想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