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淇
近日,浙江多名学生家长拿着一叠微信截图举报虹桥二小教师王沉迷做微信生意。他的朋友圈全是广告,上课时间也发了几十条广告。经查,2018年底以来,王某在互联网某交易平台从事微信经营业务活动,通过推荐产品赚取佣金。(7月13日《广西日报》)
王因违规从事微信经营业务活动,已被当地纪委立案查处。对此,部分网友赞成处罚,认为老师工作不到位,本末倒置。也有网友为其抱屈求情,称做微信商家补贴户无可厚非,只要不涉及强制买卖,公私分明即可。
中小学教师可以兼职吗?涉事老师兼职做微信业务被立案调查有错吗?我国《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教师不得在业余时间兼职。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并未将教师兼职视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只是明确“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者向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学生、提供相关信息”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对于私权,法无禁止即可为。如何安排教师的业余时间,和其他职业一样,应该由教师自己分配。教师从事的是兼职,不能一概而论,一棍子打死。
但考虑到职业的特殊性,教师是否可以兼职,也要以其兼职是否影响本职工作、是否与本职工作冲突为标准。此前,四川通江一李姓老师兼职送外卖,也曾引起热议。但在媒体报道的推动下,人们了解到老师兼职的初衷是为了锻炼身体,而且是在节假日进行,并没有耽误正常教学,所以舆论并没有太过苛刻。这个案子不一样。微信业务的行业特性决定了运营商每天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推广产品,吸引客户。兼职做微信业务的老师,或多或少会分散工作精力,损害教学投入。王老师上班时间在微信业务兼职经营活动,影响了本职工作,这几乎不是教师的合法权利,也难怪家长会集体写信要求相关部门介入。
因为身份特殊,做微信生意,一个老师不免给人以权谋私的感觉。即使教师未必有“寻租”的初衷,但师生之间权力关系的不平等、无处不在的教育焦虑和升学压力,已经构成了教师与家长关系的微妙。一旦老师开始做生意卖货,家长“感情投入”或被“绑架”消费是必然的。老师注定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有学生家长被王介绍加入微信购物群或实际购买产品。这正是很多家长和公众关心和担心的地方。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不值得鼓励中小学教师做微商,涉事教师被立案调查,也是错的,也是活该。就目前情况来看,教育部出台的《关于禁止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和家长礼物的规定》划定了教师有偿家教、送礼、推销、经营活动的“红线”,但能否从事其他兼职,包括微信业务,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空地带。相关法律法规应积极补缺,白纸黑字做出具体限制。只有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界限,加强对教师的日常规范和监管,让广大教师专注于自己的职业,教书育人,才是题中应有之义。激发教学热情,引导爱岗敬业,不能只靠感觉。要切实提高教师的收入和待遇,让他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